“控烟令”如何挣脱“一纸空文”的桎梏
2015-06-01 15:38: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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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将正式实施,届时,北京市包括写字楼、餐厅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彻底叫停所有烟草促销活动。按照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违规吸烟的,最高将被罚款200元。(5月31日中国新闻网) 我国烟民已超过3亿,从另一个角度讲被迫吸“二手烟”者将超过这个数字的几倍,导致整个社会“烟雾袅绕”,因烟染病“节节攀升”。对此,上海、杭州、广州、天津、深圳等十余个城市出台了控烟条例,但收到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北京6月1日起实施的《控制吸烟条例》的命运同样令人担忧。该“控烟令”如何挣脱“一纸空文”的桎梏,是社会各界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北京相关部门将控烟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了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条例》明确“没有及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劝离或者投诉等举措的,将被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禁烟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的主动作为意识。但这样的规定也只是对禁烟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禁烟“动作”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只要“动作”到位,不管结果怎样,都不会受到处罚,也不管吸烟者是否继续在禁烟区吞云吐雾。这显然是不行。 笔者认为,要确保“控烟令”挣脱“一纸空文”的桎梏,还得把法律强制性和社会道德约束性紧密结合结合。 前不久报道称,四川绵阳交警为防止行人闯红灯,采取摄像头自动抓拍,然后在市区电子屏上轮流播放闯红灯者视频,效果甚佳。对于控烟也完全可以采取相同的措施,对在公共场所吸烟,且劝阻无效者,就应该利用监摄设备,将吸烟者的丑行曝光无遗,用舆论的力量,阻止违规吸烟的猖獗。于此同时,可以在禁烟场所安装烟雾警报器,让违规吸烟者顿时曝光在群众“雪亮”的眼球之下;还可以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有奖机制等等,让大众监督与执法监管同步进行。 “吸烟有害健康”绝不是一句空话、大话、假话。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吸烟不仅危害自己的健康,而且也危害身边人的健康。笔者作为烟民,在全面控烟的大环境和珍爱生命的前提下,也会考虑戒烟。同时也奉劝所有“烟友”,吸烟时应注意环境,多考虑别人的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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