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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不应在实行中“贬值”

2015-05-28 15:26:00 张友江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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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93岁的胡素英婆婆每周都会在安大龙河路校区菜场边卖馒头,赚点钱和残疾儿子相依度日。而这些馒头是她用社区每个月给儿子发放的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券换来的。令她不解的是,这些馒头市场上只要5毛钱一个,而用服务券购买却要1元钱一个。(《安徽商报》)

馒头拿到市场销售价只能换回一半的现金,按常理,这样的买卖谁也不想干,但胡素英老人最近却一直在做。因为她和儿子要依靠居家安养服务券变现来相依度日。

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券,实质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惠及残疾市民。近年来,一些类似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了一些地方政府释放改革红利,关心和惠及弱势群体的一个很好平台,不仅初衷良好,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然而,为何出现这种公共服务“贬值”现象?分析原因不难发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因为服务对象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难有“话语权”,处于被服务状态,很能做到“点餐”式服务,即使“服务餐”不对胃口,也只能强忍咽下。

具体到这起个例,虽说服务券既可以购买餐饮服务,还可以购买医疗服务、家政服务等,相对于老人和其残疾儿子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但在老人看来,除购买餐饮服务外,其他服务她和残疾儿子并不需要。如果拿服务券来购买不需要的服务,无异于浪费;如果不用掉服务券,又会“满月清零”,则更加浪费。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老人选择通过高价买馒头,低价卖出,将服务券变现,虽选择中有几分无奈,也算求得了不划算中的最划算。

要避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出现“贬值的馒头”这种尴尬,很大程度上需要制度设计的转变。购买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以及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才能更对百姓的胃口,有必要实现由政府“配餐”向百姓“点餐”方式的转变。在购买服务之前,尽量准确把握老百姓对公共服务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政策制度的温情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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