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抗日雷剧接二连三是在娱乐历史

2015-05-20 09:22:22萧仲文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由刘翔妻子葛天主演的抗日剧《一起打鬼子》因其“裤裆里掏出手榴弹”等大尺度情节引发网络热议。5月19日,业内人士传出消息:《来势凶猛》(四川地面频道改名《一起打鬼子》后播出)从今天起地面频道停止播出,该剧登陆卫视基本无望。

对于层出不穷的抗日雷剧,广电总局一直发文整顿,却收效甚微,雷剧依然层出不穷。手撕鬼子、弹弓打鬼、再到绣花针杀敌,种种雷人桥段亮瞎网友的眼。涉及历史题材的剧本,应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可根据史实适度戏剧化,但不可以胡诌杜撰。纵观多数抗日雷剧,都是在弱化敌人,强化自我,表现出极端地骄傲自负,与阿Q精神无异。

众所周知,抗日战争历经八年艰苦,牺牲亿万仁人志士才换来和平,是中国人民永远抹不去的伤痛。推广抗日题材的电影、电视,旨在教育公民勿忘历史,珍惜和平。随着历史渐渐远去,有些人记忆开始模糊,淡忘了耻辱。一些制作公司、编剧和演员,为了提高收视率,赢得商业回报,把抗日剧胡乱加工,剧情严重违背史实,极易误导年轻人,这是对社会道德伦理的不负责任。

历史告诉我们,不忘记历史的民族,才有未来和希望。抗日雷剧接二连三,是在娱乐大众、侮辱史实。一些制作公司、编剧、演员为了商业回报胡编乱造,缺乏责任担当,应当坚决抵制。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