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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吻宾利”看点不只在表面

2015-04-22 10:56:38朱志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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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晚20时左右,在福田区梅岗南街发生涉警用车辆的交通事故。经查明:涉及的车牌号粤05811警用车辆为森林分局的车辆;涉事驾驶员为钟宇军副局长;经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上级党委决定:停止钟宇军同志执行职务。(4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当执法车与动辄几百万的豪车发生了亲密接触之时,不少人都在猜测这究竟需要多少钱修理,要赔偿多少钱。但如若仅仅把眼光全部聚焦于此,则显然搞错了真正的重点和核心。

其一,事发时间为晚上20时,如果是因为工作任务需要出警的话,则显然不会仅仅只有钟副局长一人出行。既然不是因公,那在晚上副局长还驾驶着公车四处晃悠,难道是在沿街抓小偷?恐怕这不过是将公车当成了私车,警车当成了座驾的又一反面典型罢了。

其二,作为一名公安副局长,原本都是为执法者,对于各种规章制度应当了然于胸,但在发生事故之后却选择逃逸,这会是一名执法者所为?撞上豪车有害怕有恐惧着实正常,但选择逃逸就太过让人不解。明明摄像头、警车警牌都能立即查处驾驶者,那选择逃逸又有何实际的意义?这是不是又一次酒驾事故之后的远离,待清醒之后的再一次自首?

其三,宾利的修理费无疑将会是一个天价,那这一笔花销又会由谁来承担呢?如果不将所有事情来龙去脉搞个一清二楚,将动辄几十万的维修费用公款来买单,那岂不太过荒唐?公款来自于人民的纳税,在每一分的使用上,尤其是在此等焦点事件上,当地有关部门应当拿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来说话。否则,决计不能当此冤大头。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当警车“吻上”宾利之后,这不是一次浪漫的邂逅,还有太多太多的疑云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来解释、来说明。简简单单的一次停止执行任务容易,但如若因此而削弱公信力,恐怕重塑就不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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