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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没收红包应公之于众

2015-04-17 09:48:43刀文来源: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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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民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特别是对于一些老百姓普遍关心和关注的教育、医疗、司法等“敏感问题”,所涉及到的机构、部门,目前绝大多数都能及时发声,解疑释惑,以正视听。但也存在某些个别现象,面对媒体的报道、网民的发问,有关机构和部门似乎不理不睬处之泰然。近日有媒体报道,就反映了医疗机构无视医生收受红包现象,心存侥幸不予退还。

据《法制周末》报道,2013年2月15日,北京市民张先生之母因血压稍高身体不适住进友谊医院,但100天后不幸去世,各种医药费数目巨大。张先生认为友谊医院诊疗有误,希望医院给予合理解释,且要求心内科主任李大夫退回收受的一张3000元的加油卡、两本邮册和4块熊猫金币,价值数万元。半年多的时间,张先生几十次找医院交涉均无结果。医院负责纪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李虹伟确实承认收取了张先生的物品,但是,加油卡和金币等物不算现金,因为“现金就是钞票”。迄今为止,张先生仍未讨到任何“说法”,李大夫也没退还给张先生任何一件东西。而涉及到的医院及相关部门至今一言不发,三缄其口。

基于“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天职,一些大医院和名医院,格外注意自己的名声。但若有病患者及其家属投诉医院,媒体、网络披露医院或有行为不当,医院势必立查立纠,以保清誉。相形之下,友谊医院的做法,就着实令人诧异和不解了。

从媒体的报道看,事情的过程并不复杂,想搞清楚乃至于想解决问题亦非难事。首先,李大夫已经承认收取了张先生的加油卡等物品,依照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李大夫的行为是否已经违规违纪,自当一清二楚。其次,收加油卡等贵重物品算不算收红包,结论也并不难下,从人们所掌握的常识去考量,答案挥手即得,因为在铺天盖地的打击贪腐的报道中,金币、字画、各种卡等并非是“现金”的物件,都是纳入贪官所收受贿赂清单之中的。退一万步说,如果怕搞不清楚,咨询一下市纪检、反贪等权威部门即可。其三,既然已经有了“真相”,又清楚此行为的性质,比对相关规则和规定,应该怎么处理就需要有关部门雷厉风行了。

据悉,张先生曾就此事向西城区检察院举报,西城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答复称,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基于此,李虹伟收受财物只违纪,不违法。但是,李虹伟收受财物是事实。此事只能由卫计委纪委处理,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此问题。

面对媒体和网络上的报道,医院采取类同回避的方式都似乎不妥,对病患者家属、对社会包括对医院本身,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特别是我们已处在互联网时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广泛开展深入人心。妥善的做法是:医院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酌情处理,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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