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在合肥市一家餐厅消费,发现宣传牌上写着每根5.9元的酱骨头,餐厅实际以6元结账,双方发生纠纷,吴女士为商家多收一毛钱而起诉到蜀山区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4月16日《中国新闻网》) 在一般人看来,吴女士为“一毛钱酱骨头”打官司未免太较真了。即使她主张的500元赔偿获法院支持,也不够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此外,还得搭上大量时间,这种劳命伤财的事的确不划算,但吴女士不是以金钱来衡量这场官司的价值,在她看来,被多收了一毛钱确实是小事,涉及到侵犯权利以及违法就是大事,她要通过这“一毛钱酱骨头官司”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讨回公平正义 ,同时让过错餐厅感到理亏而“补偿”,警告商家诚信合法经营,所以,吴女士为“一毛钱酱骨头”打官司,社会价值大于经济价值,长远价值大于暂时价值,这样的官司打得不值吗? 一毛钱,实在微不足道,走在路上,地上躺着的一毛钱未必会有人捡,但吴女士为餐厅多收了一毛钱诉诸法律,打起了官司,这难道不反映出公民通过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在以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的当下,“一毛钱酱骨头官司” 和许许多多“一元钱官司” 一样, 理应受到点赞和弘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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