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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乡镇干部拦车,权力傲慢PK公民意识?

2015-04-15 17:26:07 符向军 张兰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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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国民反映,14日,他驾驶一辆拖着搅拌机的小货车,行驶在漳州龙海市颜厝镇的县道上,被颜厝镇的林副书记拦住,要求接受检查。“乡镇干部也能上路拦车检查,还扣了我的驾驶证,这也太奇怪了吧?”王国民说。(4月15日《海峡导报》)

书记拦车扣驾照是人治思维作怪

符向军

自以为是镇党委副书记,就能取代交警上路执法,检查过往车辆是否涉嫌违法驾驶、运营,却不知这种“越俎代庖”的查扣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权是交警部门的法定权能、专属权限,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都不能绕过法律规定,取而代之,否则就是檀越、违法。

行政职能、权限的严格化专业化分工,是政府机构有序设置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必须前提,镇党委副书记固然是一方“父母官”,但也应谨记依法行政的道理,如果将专属其他部门的特定执法权能、事项,都“大包大揽”,那不是为政勤勉,而是一种越权行为,是乱作为的表现。究其根源,很可能是思想深处人治思维未除,还存有领导说了算、“父母官”包办一切的简单想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已经摆上台面,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备功课和必要技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反之,违法行政、行政乱作为、滥用公权等,不但逆法治而动,也会严重伤害政府的公信权威,伤害党风民心。

“法治中国”建设不应存在盲区、死角,广大乡村的社会治理和经济建设也应在法治的轨道上,坚实前行。

质疑乡镇干部上路查车是可贵的公民意识

张兰军

虽说有王先生货车拖搅拌机上路在先,虽说此番整治的背景是镇政府、公安局、交警部门三方联合行动,然而,面对一镇之副书记的“半路杀出”与“越俎代庖”,他并未盲目认错低头,而是敢于质疑,勇于维权,表现出一种可贵的公民意识。

相较之下,不少市民在这方面无疑要逊色许多。或者对自己的权利一无所知,似懂非懂,一事当前,不知、不会、也无能为自己维权,只会逆来顺受,最终自己“吃亏”,也让法律法规“受气”。或者维权过度,行为盲目,得理不让人,无理搅三分,心中只有自我,哪管它法律法规,到头来,维权不仅不成,也令法律法规“难堪”,令正常社会秩序受牵连。

回到报道中此事上,王先生敢于质疑,固然体现了一种可贵的公民意识,值得称赞,可另一方面,副书记能以“客串”身份,手到“擒”来,,也与王先生自身的违法违章,有“隙”可乘,有直接关系。换言之,王先生的这种公民精神,“发育”得还不完善,“展现”得还有不足。做为健全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责任与义务,权利与权益,是不可分离的一体两面,单纯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不是一个“合格”公民的底色。

不然,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或以其它方式选择性维权,都让公民精神打折,让维权行为掉价。长期来看,这不仅不利健全公民精神的成长,也不利我们法治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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