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痛批的“为官不为”问题,中组部已将该问题的防治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据新华网昨日消息,基于地方试点经验,中组部已着手开始系统研究“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被一些网友视为是官员的又一项特权,认为既然不胜任,那就应该解职,选贤者上。但不少不胜任官员,只是懒政惰政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算违纪算犯错误。治理懒政惰政,快刀斩乱麻,严厉问责自然是必须的,但也要分清情形,像毛泽东对待犯错误干部的态度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并不搞一棍子打死。 但在现在全力推进反腐倡廉、整顿吏治的大背景下,民众在看到官员庸政懒政后,总是希望能雷厉风行地处理,一些地方在面对问题官员被媒体曝光的前提下,或是一些领导在视察或是某次突击检查时,为了杀鸡儆猴,为了迎合民意,往往会给予问题官员以严厉的处分。其实有些问题严重的官员,自然应该严厉处分,但一些官员只能算犯错,没有违纪违法,对待这些犯错官员,就应该能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他们予以再教育、再培训。 实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并不是将这些不胜任官员召回来让他们“享受”,而是对他们召回后进行集中培训,像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在集中教育期间的所有费用,则由不胜任干部本人承担。这样的召回,是对不胜任官员的再培训,召回制度本身就是对不胜任官员的黄牌警告,会让官员觉得脸上无光,提示官员,现在的工作并不尽如民意,经过集中培训后,如果官员还是我行我素,或是履职能力仍无明显提高,则可能被红牌罚下。 “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旨在对不胜任官员治病救人,也是对不胜任官员进行再培训,是化不利为有利的举措。不同于将不胜任官员一开了之,“召回”是一种积极作为,是对不胜任官员的惩戒与警示,也给了不胜任官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也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中组部着手系统研究“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也是对“召回”的一种肯定。人的一生其实都是一个改造的过程,对待官员态度也不能过于泾渭分明,要能看到很多不胜任官员还是有可以改造成称职官员的一天。这种再教育、再培训,比简单的奖惩制度更能有效整肃官场,当然,也不如简单的奖惩制度“立竿见影”,也更为麻烦。 这种“召回”制度,值得各地借鉴推广,但在应用这项制度时,也应该拿捏好分寸,不能变成对不胜任官员的纵容,不能将违法犯纪的贪官劣吏也拿来“回炉锻造”等等。这是一项繁复的领导艺术,需要更多一些制度设计及领导智慧,要能体现制度的刚柔相济,让“召回”成为治病救人、整肃“为官不为”风气的杀手锏,而不会沦为不为官员的免死金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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