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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老师借钱”骗局不能止于劝阻

2015-04-09 17:25:19符向军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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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厦门大学接连发生“老师向学生借钱”案情,仅3月30日、31日,4月3日,中国银行厦大三家村支行工作人员和林建龙就连续成功拦截6起虚假信息诈骗转账,避免学生、游客损失56635元。(4月9日《海峡导报》)

“老师向学生借钱”的骗局,不过是社会上众多骗钱招术的一种,演技并不高超,或许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会轻易识破,而不上当受骗。但对于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来说,他们基于对老师的尊重与信任,往往会失去应有警惕,进而轻易掉进骗子精心设计的圈套。但也正因为骗技本身的低劣,和学生的轻信,在警方通报提醒“老师向学生借钱”骗局的同时,学校应该抓住机会,在学生中“以案说法”,开展识骗、防骗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且明确告知学生,作为教师,原则上也不会向学生借钱,这是常识,也是师德。相信只要有过一两次这样的警示宣传活动,接受能力很强的大学生们,很快会明白“老师借钱”的骗局性质,从而不再上当受骗。

而对于警方来说,和银行工作人员联手劝阻可能上当受骗的转账行为发生,自然是堵截“老师借钱”等骗局的重要手段,但也不能就此满足,而理应顺藤摸瓜,积极立案侦破涉嫌违法犯罪的诈骗活动,从“根子”上予以拔除。否则,仅有对犯罪的预防而没有法律的有效惩治打击,违法成本几乎没有,“老师借钱”等骗局还会改头换面,轮番上演。

虽然调查取证困难、侦破打击成本高,是长期以来警方面对社会上各种金钱诈骗活动的尴尬,也是打击诈骗不力的重要原因。面对诈骗未遂,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各种“骗局”,不了了之也往往是无奈之举。但不管怎样,遏制“老师借钱”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能仅靠银行工作人员等的偶然劝阻行为,更不能止于劝阻。而要从根本上建立起有效防范遏制诈骗活动的必然机制,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还要强化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提升公民识骗防骗的能力,更要由执法司法机关积极“亮剑”,有效打击各种诈骗活动。只有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才能有效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的诈骗活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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