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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送红包者利于源头遏“红包腐败”

2015-03-27 08:30:33白靖利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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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近日通报称,今年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已有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收送“红包”问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收送红包都查处”,可谓直击要害。

基于中国人情往来的传统,初衷为延续亲戚友朋情谊的红包,也蔓延到了官场。不少红包都裹挟着明里暗里的权钱交易,带有浓厚的腐败色彩。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将权力视如商品,红包、礼金也变成了“敲门砖”,甚至形成可怕的官场潜规则。

根据过往案例来看,许多领导干部堕落变质,就是从“红包”开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下属及其他怀有不同目的的人千方百计向领导干部送红包,不择手段地腐蚀拉拢干部,一些领导干部就此一步一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过去的制度往往对受贿者惩处较严,对于送礼者往往惩罚较轻。“收送红包都将被查处”,对二者一视同仁地对待,恰恰筑牢了红包礼金腐败的另一道枷锁,让送礼者“不敢送、不能送、不愿送”。可以说,此举将有效地消弭腐败的重要来源。

从“八项规定”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再到狠刹“节日中的歪风”等一系列禁令,在中央铁腕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公款请客、送礼之风大有好转,明目张胆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少了,社会风气改观,惩治腐败、反“四风”取得了重要成果。

然而,“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尽管各项预防和惩治腐败举措不断升级、反腐触角的不断延伸,一些贪腐贿赂方式仍变着花招“暗度陈仓”,为“四风”穿上“隐身衣”,钻进了“青纱帐”。网络购物、电子礼券等贪腐贿赂方式,除了比以往更诡秘更隐蔽外,更有难发现、难取证、难查处的特点。

有鉴于此,只有建立健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节日前后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才能从源头上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资金来源。

依靠牢固的制度笼子,加上监督技术的完善,才能将整治“红包腐败”行动常态化、深入化、长效化。即便收送红包者“魔高一尺”,也将面临监管的“道高一丈”。此外,还应加强惩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的送礼者和受礼者都严肃处理,并进行曝光,确保起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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