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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高空抛物,法律碎了一地

2015-03-24 17:02:53赵查理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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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厦门集美大道某高楼里,某男发现张先生在楼下掸摩托车灰尘,于是扔下一个玻璃杯,没砸中之后又扔下一个砸中屁股,导致髋骨疼痛,软组织挫伤。当警方根据监控找上门来时,某男爽快地承认,“没错,就是我扔的” 。原来,他之前也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吓了一跳,碎玻璃还把脚扎破了,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结果被行政拘留10日。(海峡导报 3月24日)

在法律说话算数的社会,法盲总是用自己的愚蠢,来验证法律是如何让他们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的。就像从高楼扔瓶子的某男,失去自由身陷囹圄。

其实,该男从头至尾就不相信法律。首先,他遭遇高空抛物并被扎伤脚时,应当去小区保安处看监控寻找“凶手”。其次,他可以报警,让警方揪出藏在高楼里的坏家伙。如果前两种办法都不管用,他还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所有涉嫌高空抛物的居民,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盲的悲哀在于,由于不相信法律,被玻璃扎伤了脚后,又要遭受法律的惩罚,最后还觉得自己冤枉。因为,该男认为,以暴易暴是对的,别人违法伤我,我也违法伤人,这样才不吃亏。只是法律不这么认为,否则社会还不成了弱肉强食的丛林,人们的生活就没安全感了。

法盲高空抛物,法律掉了一地。故此,被高空抛物伤了后,不需要“以牙还牙”这种肉身偿还的规则,而是借助现代法律,将这种伤害量化,获得经济和权利赔偿,比如让对方赔钱,或者闲置对方自由,让他依法赎罪。所以,同样是被高空抛物所伤,该男的思维和张先生相比,就像还生活在原始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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