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村官冒领“五保金”再显监管盲区

2015-03-20 16:25:21刘洛妍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映象网记者接到多名村民反映:“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常庄村95岁五保老人因为自己一年的五保金被村支书领走,一怒之下跳井自尽。”谢集镇政府领导回应,调查结果已出,想看的话把反映人全叫过来。(3月19日,新浪网)

众所周知,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其中,《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

想必,得到这样的五保金的必定是生活很困难的人,然而,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常庄村95岁五保老人一年的五保金却被村支书领走,导致改五保老人一怒之下跳井自尽。显然,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触犯了法律,更是凸显了这名村支书自身素质的偏低,不得不让人震惊,同时,笔者也想问问,冒领“五保金”的这名村支书胆从何来?

不得不说,当前国家有很多惠民帮扶好政策,要实行好这些好政策,中央自然要下拨且逐年增加的庞大的资金,这些资金成为一些腐败官员觊觎的目标也就不足为怪了。面对此事件,谢集镇政府回应已经展开调查,到时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通报。然而,笔者想说的是,积极展开调查是件好的回应,但是切忌“病急乱投医”,只是做做表面功夫应付广大老百姓。

笔者认为,这名村支书的所作所为不仅让公众大跌眼界,更是凸显了优抚政策的漏洞,因此,相关部门还须制定更大合理的制度措施,只有全面暴露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