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不再上门,不只福州一地如此,也不只某个快递公司存在这种现象,更不乏干脆委托附近商店、超市转交,让用户自己前往领取的情形,由此引发的快递件丢失纠纷也并不鲜见。快递“最后100米”为何卡壳又卡在哪,答案其实不难找到,无非就是个“利”字,快递员和快递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顾客的便、利如何不旁落? 不仅“特快”而且“特便”,人在家中货物来,足不出户便能网购到心仪的商品,无疑是电商快递受欢迎、被热捧的魅力所在。业务的迅猛增长让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忙得不可开交, “来不及”、“精力有限”,难再做到每个客户都送上门,似乎也就变得情有可原甚而“理所当然”。 每天百个包裹,都送上楼不现实;停车不方便、无人看管包裹容易丢失;行业竞争激烈,快递公司不敢轻易涨价,只好以速度换效益,将快递送上楼要多花不少时间;快递员的工资是底薪加计件核算的,送快递上楼不但体力吃不消,收入也会会减少……快递员可以搬出一大堆理由替自己辩解,可客户的利益谁替他们考虑呢? 快递公司的回应虽谦抑却也理直气壮,“快递员原则上应该上门,一旦发生客户投诉快递员不送货上门,快递员是理亏的”;“正常是可以送上楼的,实际情况客户可与快递员协商”;“没办法,快递员上楼送件过程中东西丢了的事时有发生,我们也希望顾客理解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快递公司为什么不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执行到位,而只让客户协商、理解? 送货上门既是快递行业准则,更是电商赢得客户的关键优势,如今“送货不上楼”渐成行业惯例,实际上是服务打折。快递公司既没有根据业务的增长相应增加服务力量,也没有对快递员队伍加强规范管理,眼前看固然可以节约大量开支实现更可观盈利,但从长远看显然不啻是自断后路的行为。当快递公司不再守约,当快捷、便利优越性不复存在,还有多少人会保持网购的热情?显然,快递业“最后100米”,不但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加强监管,而且快递业更要从自身生存发展角度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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