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在国土厅正式挂牌。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的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以及不动产证件发放等工作。(3月1日《南国早报》) 不动产登记是我国实施的一项重大的管理举措,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管理是需要的,只有重视了这些工作,才能让不动产登记不流于形式。但是,对一项工作是不是重视,体现在各个方面。为了抓好一项工作而设立一个局的做法值得商榷,很容易被滥用了手里的权力。 广西的这个“不动产登记局”,虽然只是属于“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但是,可以想见的是,既然设立了一个局,就有可能会增加人员。比如说,是不是会增加局长、副局长?比如说,是不是还可能以这个理由增加编制和人员? 不动产登记很重要,却没有必要再设立个“不动产登记局”。首先来说,不动产登记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据《经济参考报》3月1日报道,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不动产登记工作自3月1日开始,计划用半年的时间完成全国不动产的登记工作。也就是说,工作的时间也就几个月。此轮不动产登记完成之后,今后的不动产登记就非常简单了。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有没有必要成立一个局? 其次来说,所谓的不动产原本就有着管理部门,比如说国土部门可以管理,比如说房产局也可以管理,比如说住建局也能管理。在实施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这项工作交给当地的一个部门来负责。他们原本就具有监管职能。在笔者看来,搞不动产登记“借机设局”会出现很多问题:有可能会有人借机会安排人员上班;有可能借机会提拔干部;还有一个问题,不动产登记毕竟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这轮集中登记完成之后,这个局是保留还是取消呢? 2月28日,广州市也成立了一个新的局,在全国是第一家,叫“城市更新局”。其作用就是改造城市项目,目的是节约土地。节约土地有必要成立这个局吗?国土局或者是住建局不能承担吗? 不动产登记不该“借机设局”。而“借机设局”的地方还很多,这和减员增效的机构改革方针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
相关阅读:
- [ 02-25]不动产登记不是反腐“速效药”
- [ 12-25]不动产登记真的会拉低房价吗?
- [ 12-24]不必对没反腐功能的不动产登记失落
- [ 12-23]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改革提供法治基础
- [ 12-23]不动产登记,为权利穿上“防弹衣”
- [ 12-23]不动产登记或成房叔房姐永久坟场
- [ 12-23]不动产登记会吓坏楼市资金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