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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影响公众的乞讨者不能有怜悯之心

2015-01-26 16:47:33卞广春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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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1点左右,繁华的思明南路比往日显得更拥挤,因为一男子搬了把椅子坐在斑马线中央,导致整条路堵了近两个小时。下午3点,导报记者赶到来雅百货门口的事发地点时,当事男子已经被警方带走。(1月26日东南网)

乞讨男子的朋友何先生介绍,乞讨者姓廖,老家在江西,今年快60岁;年轻时在采石场打石头砸断了腿。他没有家人,年纪又大,身体也不好,这几天还头晕、呕吐,挺可怜的!

这样的语言,极容易在人们心中产生一种怜悯之心,但可怜归可怜,对影响公共交通和公众生活的乞讨,再可怜也不能容忍。

乞讨的存在,客观上与我们的社会救济制度尚不完美有很大关系,但乞讨男子不找政府民政部门,而是搬了把椅子直接坐在斑马线中央,导致道路拥堵,是一种无视交通法律的极端情绪化行为。对肢体残疾和生活所迫的人,公众应予以理解,政府等方面应给予救助,但即使如此,你也不能“公共交通以令政府”。谁也没有权利对公共交通施加压力,更没有权力危害公众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权利。

现实社会中,有的人既可怜又讨嫌,关键在于其不讲道理,或者以不怕死、无所谓的态度对待一切。相对于一两个市民,这样的做法很灵验,市民只能选择“惹不起就躲”的办法,避而远之;但在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里,处处以法律为准绳,不论你是什么人,也不论你怎么可怜,仍然需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循法律规范,不能刁蛮、无理取闹。

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涉事乞讨男子坐在斑马线中央,导致整条路堵了近两个小时,警方才赶到现场。如果是没有告知,还情有可原,如果有人报警后,警方迟迟不到现场,就值得关注和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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