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达州和重庆环保部门因分别抛出“熏腊肉致霾论”和以环保执法名义对“烟熏腊肉”开刀,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新京报》2015年1月25日) 制作烟熏腊肉是一些地方群众的传统生活习惯,就像有些地方喜欢吃大葱,有些地方喜欢吃大蒜,有些地方喜欢吃面食一样,本不值得公开讨论。但“烟熏腊肉”因为是官方以禁止性态度介入,不仅容易导致当地群众的反感,也会让外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如果解读有偏差,并经影响力比较大的媒介传播,很容易给当地工作带来被动。 空气质量差是很多城市的通病,产生的原因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机构都早已得出了结论,这里面既有改革开放几十年快速发展带来的历史欠帐(比如:企业污染等),也有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后带来的新问题(比如:汽车尾气等)。在这些共性问题面前,少数地方还存在“个体差异”,比如在每年收割季节,一些地方大量烧秸杆,导致空气污染严重。“烟熏腊肉”就是四川达州和重庆区域的群众因传统生活习惯而形成的“个体差异”。这样的“个体差异”本没有错,但在空气质量都比较差的今天,的确不应该“雪上加霜”。 环保部门是各级政府依法治理包括空气质量在内的职能部门,的确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转变能源结构,查处工业污染、推广清洁能源等“大事”方面,但眼前如果随处都是熏腊肉的烟火,而且这种烟火导致了本地区空气质量恶化,成为了空气污染的源头,这样的“小事”能不管吗?如果袖手旁观,他们的行为算不算不作为呢?如果看得见的污染都管不了,那些停留在纸面上的规划、方案、措施能够落实吗?从这个角度说,应该给达州和重庆环保部门点个赞,至少他们已经在开始作为了。 在日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治霾禁熏腊肉”虽然属于局部地区的单项工作,但我们也应该辩证的看,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带上某种特定的帽子,如果舆论不问青红皂白的一边倒,那基层领导干部谁还敢放开手脚做工作? 喜欢熏腊肉毕竟是一个地方几百年的传统习惯,要想在短时间内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是不可能的,因此,当地环保部门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又要看到熏腊肉的星星之火对空气污染的危害。比如:积极引导比一味禁止好,循序渐进比“一刀切”好。当然,作为依法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环保干部,也别忘了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提升,时时处处做到慎言慎行慎独,别一不小心整出个雷人雷语,既让自己受伤,也让工作被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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