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独立消息源向记者透露,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发生一起在押诈骗犯人王东利用网络诈骗的案件,至少有3名女性受害,其中一名受害者被骗数额高达8万元。其中一名受害者李丽的警察丈夫,因不堪其骚扰威胁,于2014年11月向讷河监狱及检察系统举报,此案因此而案发。(1月21日《新文化报》) 王东的大显神通,都是以监狱民警的渎职与违规操作作铺垫:诈骗来的钱由民警带进监狱供其消费;与受害人在监狱发生关系被发现后仅作“警告”处理,后来又以姐姐、“妻子”名义顺利会见。 更为讽刺的是,案件是以一名受害者的警察丈夫举报。后续处理上,当地监狱与检察系统的态度仍旧显得暧昧,一来,案情并未向社会公开,难逃“内部处理”之嫌;二来,案发后,王东所在的五监区监区长、副监区长和几位民警向受害者之一李丽进行了赔偿,总金额接近30万元。这种赔偿到底是建立在司法裁决之上,还是仅仅是双方私自达成的“协议”? 自从2009年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以来,公安部显著加强了对看守所的管理,包括制度完善、程序完善、监控设备完善等方面。但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越狱案来看,都表明在看守所与监狱管理上依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隐患与漏洞。且如果说越狱案只是看守上的漏洞,那么这样一起有嫌犯与监狱民警合谋之嫌的案例中,则直接指向监狱民警的渎职与腐败行为,已经属于主观上的犯罪。 看守所与监狱历来都属于“偏安一隅”,既是地理意义上的偏僻,更往往因为外部监督的难以深入,而在监督上处于一种“幽暗之境”。这样一种“薄弱环节”,一旦缺乏足够的监督制衡机制,无疑将为权力寻租与伤害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对于司法公正的实质伤害,不可小觑。由近年来的数起案件来看,加强对于看守所、监狱监管机制的反思与重建,必须加速。如果说评价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要看这个社会对待弱者的态度,那么,评价一个社会的司法底线是否牢固,监狱这些场所的文明、合法指数,无疑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参考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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