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铁路欠编,即是如某趟列车满编为10节车厢,如果欠编2节,即为8节。官方的说法称,欠编在铁路运输调度方面时有发生,铁路部门会预留席位以便安排旅客。可现实中,这“预留席位”和“安排旅客”是怎样在做的呢?网友的亲身经历是,持票上车前却被列车员拦下来,说是没有这节车厢,让她去找列车长云云。如此“以其昏昏”的欠编服务,何来“使人昭昭”的满意认可? 站在契约意识的角度,旅客花了真金白银,从铁路官网等正规渠道预购了车票,作为“合约”另一方的铁路部门,理应向旅客提供票面约定的服务内容。这当中,尽管客运列车的“临时欠编”并不鲜见,但却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受其影响而平添乘车疙瘩的旅客,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相应变动;尤其是,像前述网友披露的那样,列车已经“临时欠编”,列车员却还拦住旅客,云里雾里地反问人家购买的是否属于黄牛票——这种内部信息及时沟通上的“失联”现象,无疑也折射了对旅客合法权益的疏忽与轻视,倒隐隐衬出了其爱坐不坐的“霸王习气”。 依我之见,“临时欠编”虽常有,但“违约补偿”不能少。毕竟,旅客购买了铁路车票,就等于和铁路部门签订了一份“服务要约”;其间出现的“欠编”换座等情况,自然可视作出票一方的“违约”在先。那么,即使铁路部门保证了被“欠编”旅客的有席位可坐,却不能表明约定服务的无懈可击;相反,倘若旅客在此过程中,还明显感受到了解释接待的不周与怠慢,使得乘车心情也郁闷糟糕起来,那就更有理由要求得到一定形式的优惠或补偿了。 铁路“临时欠编”,岂可“理所当然”?打个比方来说,要是这样的“欠编服务”能被模仿借鉴,试问电影院里某场电影观众寥寥无几,能不能也来学学铁路部门推出“欠映模式”,把这些买了电影票的少数观众,都“换”到下个场次再去集中赏片呢?如此设想,当然要被称作“异想天开”;那么,铁路客运列车常有的“临时欠编”而不用“违约补偿”,怎么就容许其长期存在而“见怪不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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