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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判决彰显柔性法治

2014-12-04 09:34:15 郭元鹏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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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江苏沭阳一男子因酗酒实施家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为防其再犯,法院采纳检方建议作出“禁酒令”,当事人今后五年内须滴酒不沾,否则缓刑将变实刑。

我们应当为这种带有创新色彩的判决点赞。司法机关充分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既可保证不因刑罚把一个家庭推入困境,也尽可能避免因酒鬼再次酗酒而影响家庭生活。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判了之”的情况。妻子打了孩子被判刑,结果孩子无人照顾;儿子打了爹妈被判刑,结果爹妈无人赡养;丈夫打了妻子被判刑,结果一个家庭丧失了收入来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牵涉家庭的案件判决,也应注重让法律展示出柔性的一面,想方设法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更多人的心灵。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法官已尽到职责,但后续引发的社会问题却并不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一判了之”,在法律程序上也许没有问题,但从崇扬法治精神的角度来看,却未必完美。正因如此,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以创新思维体现刚柔相济、因案施策,无疑有助于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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