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钱让孩子参加教育辅导,如果孩子成绩提高不明显,家长能否要求退学费?近日,厦门中院针对一起这样的教育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教育机构退还剩余学费。(11月25日 《海峡导报》) 导致家教纠纷的原因颇多芜杂,但最终都会落在教育质量与承诺相悖上。黄女士与家教机构的纠纷也不例外。其实,放观其他类似合同纠纷不难发现,正是家教机构精心设计了一道道诱人的“蛋糕”,家长才禁不住诱惑,最终在繁星点点的合同中迷失了方向。 每至放学,各路教育宣传大军都会云集学校门口,“一对一”“个性辅导”“小班教学”“教育专家全程跟踪”等纷繁的招生噱头此起彼伏。受夸大其词的宣传内容影响,一些家长本着为孩子助力的初衷,一时冲动地签了合同。就这样,教育纠纷的祸根就此埋下。 有人说,家教机构不靠谱,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孰不知,包装后的教育机构更懂得“知己知彼”。那纸摆在家长面前的合同,则更像是注水的“蛋糕”,吃起来定然是索然寡味。因为合同是早已拟定好的格式合同,其更偏重于保护拟定方的利益。家长倘若被动签约,很容易导致维权困难。 当然,并非说依法维权不是解决家教纠纷的良策。但笔者认为,从源头上认清家教机构的存在更为重要。由于家教机构处在教育和商业的节点上,资质认定存在交叉,容易使一些机构偷钻政策空子。因此,家长在寻找家教时尤要擦亮双眼。 一般来说,整个签单过程需要历经意向接触、课程咨询师邀约、定制课程、细节商谈、交费签约五个程序。从以往的家教纠纷中可以看出,家长在前四步就能发现家教机构存在的问题。比如频繁出场的课程咨询师,只要让其出具咨询师证即可“验明正身”。至于“无效果,退学费”“名师辅导”之类的口头承诺,家长只需多点躬身调查即可防止上当受骗。 说到底,大多数家教机构都存在欺骗抑或潜规则之类的不光彩一面,由此建立起来的合同自然有违法律公正。正义的判决后,笔者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正是家长的急于求成和对模糊合同抱有幻想的不切实做法,才使其最终走上了纠纷之路。 |
相关阅读:
- [ 11-20]性广告语问倒家长当反思性“家教”
- [ 09-02]治教师有偿家教,资格“年审”只是形式
- [ 05-22]吊打女儿致死折射“狼爸”家教误区
- [ 05-21]叛逆小子挥刀向父母是家教之殇
- [ 10-25]“天价”聘家教无异于“舍本逐末”
- [ 09-24]“有偿家教”姓“禁”不姓“进”
- [ 02-06]“补偿式”家教害张默也坑爹
- [ 09-19]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应成问题家教的清醒剂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