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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配母婴室,还女性以尊严

2014-11-11 16:47:23 黄齐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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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将加快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2015年前,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量大的场所均配建母婴室。(11月11日 《福州晚报》11版)

母乳有益婴儿的健康,这是常识。然而,我国母乳喂养率并不高,有数字显示,我国纯母乳喂养率已经降至28%。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没有哺乳室,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公共场所设哺乳室,这早已不是一个新话题,尽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女职工多的单位应建哺乳室”的规定,但应者寥寥。公共场所的哺乳室,更是一片空白。很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并没有听到或听进女性的呼声。充其量,这些公共场所能提供女性哺乳孩子的私密空间,仅是不适宜哺乳的公共卫生间而已。

其实,保障年轻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哺乳权,还女性以尊严,这不是件难事,只是需要一个10平方米的哺乳室。哺乳室应当成为公共场所的一部分,新妈妈对于哺乳室的渴求,就像盲人之于盲道,残疾人之于无障碍通道,十分必要。福州与其他城市一样,医院、商场等场所缺少哺乳室,年轻妈妈只能尴尬地到女卫生间给婴儿喂奶,这显然缺乏对其应有的尊重。

很多公共场所负责人或单位都抱怨困难重重,无法提供哺乳室。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公共场所设置哺乳室既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对女性权益的维护。事实上,政府在督促公共场所责任人配建哺乳室的时候,不能仅仅局限于年轻妈妈和婴儿的“需求”,更要将其提升到公共文明、城市发展以及政府责任的高度,这样的督促才会更有力度。

现在,福州市加快了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的步伐,并表示在2015年前,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量大的场所都配建母婴室,这对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而言,无疑是个值得期待的喜讯。同时,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城市本着尊重女性的原则,积极地在公共场所筹建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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