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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自我举报”是一封运营安全的诉投信

2014-11-11 10:33:05薛家明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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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副科长王某某同志,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并与她人非法同居。”11月9日,张掖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的一条“自我举报”微博,被网友截图后在社交媒体广泛转载,并引发围观。对此,王某某本人回应称,张掖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一直由其运营,上述内容是昨夜被盗号所致。(11月10日 新京报网)

尽管,前妻借张掖委政之口,发出的“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并与她人非法同居”的举报,更像是离婚后的耍混撒泼。但畜生、淫乱、多次带异性过夜等难登大雅之堂的词汇,出现在官微中,仍然让人惊诧。@张掖政法委官微有粉丝67615人,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入选全国十大政法委微博之一,排名全国第四。可以想象,官微“自我举报”的传播范围之大,影响之恶劣。

其实,近年来因官微的奇葩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屡见不鲜。譬如,2013年认证为“北京地铁”的官方微博中发布了一张地铁车厢里的照片,配发的文字称“‘蝗虫’过后的10号线,一片狼藉……;前不久,岳阳政务微博直接骂环保志愿者为“绿茶婊”。官微之所以“口无遮拦”,无非还是管理的粗犷所致。以@张掖政法为例,“一直由王某运营”。试想,官微在自己的手机上,以近乎私人微博的形式运营,被其妻盗号难么?

但问题是,官微是国家“资产”、政府的代言人。其言行更具有官方性、权威性。倘若被人篡改,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试想,如果有人盗用@张掖政法,发表xx派出所作风不良、xx法院办案不公等与政策有悖的言论,会产生多大混乱、多大的副作用?由此可见,官微“自我举报”,表面上反应的是作风问题,其实也折射出管理的隐忧。摆脱官微运行的个人依赖刻不容缓。

如今,新媒体的发展已经让我国进入“微政时代”。无疑,进行权威信息发布的官方微博,是相关单位的“窗口”,容不得半点儿瑕疵。笔者认为,让官微“安全”,最重要是要让官微摆脱个人化运行。工作人员绝不能把官微当成私人微博,随意在自己的手机上使用。更不能把官微当成私人资产,在家人、朋友圈中显摆。因此,给官微一个专业的手机,一套订制的维护、使用程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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