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根据通知,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老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在明年1月底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6日《京华时报》)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公报明确指出,要“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如今三部门联合发文打击“老赖”,可以视为对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执行。这种专项行动有助于改善当前执行环境,增进法治权威,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 近年间,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频繁出现,早已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注意。那些逃避法律制裁的“老赖”,既直接损害了维权者的合法权益,也蔑视了法院判决、裁定所代表的法律权威。如果任由这股歪风肆虐,将给司法公信力造成破坏性影响,进而让一些人“视法律如儿戏”。 从通知内容可知,持续到明年3月的专项打击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一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另一类则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 三部门为此次专项行动,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一类“老赖”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第二类“老赖”由各地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在接下来几个月里,如果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应该会让一大批“老赖”得到依法制裁,也会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 不过,虽然专项打击行动的效果通常来说都很不错,但毕竟不是长久之策。当前法院判决、裁定未能得到很好地执行,与拒执罪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有关。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执行难的现状,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最终还是要回归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立案程序、量刑幅度等方面,加强拒执罪的震慑力。 整治和防范“老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切不能因“老赖”现象常见而失去原则,更不能因种种原因对“老赖”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一边通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曝光“老赖”等治标,一边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治本,才能创设良好的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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