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东南锐评> 正文

厦门保障房价格上涨缺一个阳光解释

2014-11-04 10:28:51王心禾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网友反映在5个月内,厦门第九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第八批的3300元/平方米涨至4700元/平方米,第七批岛外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由第六批的5200元/平方米涨至最高8500元/平方米。突如其来的涨价,让近四千户申请者难以接受,这意味着他们要多掏十几二十万元,将超出部分家庭的购买能力。厦门市住房保障局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保障房涨价主要因为成本上涨,虽然这两年钢筋水泥没涨,但人工成本一直在涨。已经定好的价格,政府不会再变”(11月3日《福建日报》)。

5个月里,保障房价格上涨四到六成,相关人员对记者的答复,显然化解不了等了两年的申请者的不解。结合限购后的房产现状,有人质疑这是政府创收和变相救市的举措。保障房自然不能脱离保障的初衷,而最大的保障性就在价格上。当然价格不排除也不能回避不同时间点各项成本上涨的因素,但面对质疑,我认为,相关部门有责任照顾到申请者的预期心理,及时公布明细,作出阳光解释,满足申请者的知情权。

根据2014年5月福建省物价局官网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核定的限价商品销售住房价格一般为周边同时期、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至80%左右,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相比具有一定的差价优势。”据10月17日厦门市住建局官网发布第七批保障房价格批复文件,“限价商品房洋唐小区按均价8500元/平方米销售”。

暂且不考虑“根据相关规定,保障性商品房购房者只持有40%的产权。如按100%完全产权换算,洋唐小区每平方米销售均价则超过2万元/平方米,远高于周边的在售普通商品房价格”,单就洋唐小区当初建设资料显示而言,“按当时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最高售价5700元/平方米,最低售价4700元/平方米,均价控制在5200元/平方米。”显然该小区的销售价格超出了计划六成多。

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齐齐上涨,官方向媒体传递“涨价的原因已经对外说了,无需再多解释”的声音,对于申请者的不满,10月23日,厦门市建设局则采取“允许申请户转租赁、降首付”的措施,但实际计算后发现住房负担依然很大甚至更大。

除了对涨价始料不及外,申请户还对官方公布信息滞后质疑和不满。“第七批保商房涨价信息并没有事先通告,是向建设局咨询才得知。10月17日公布的这份文件,其实厦门市政府在9月9日就已经批复。为何拖了40天才告诉我们?而且距离11月3日选房不到半月,如此短的时间该如何筹措购房款?”

保障房给城市低收入家庭一个家,是国家三番五次下文组织建设资源来保障的惠民工程,它的价格关系到能否实现解决住房困难的初衷。因此,突然通知涨价且没有明确说法,不应当是官方负责任之举。期望有关部门不要着急把阳光政务的大门关上,尽快还大家一个解释。而对保障房价格突涨背后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上级单位及时排查,才能确保厦门的解释能真正化解疑虑。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