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相关《意见》中明确提及“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关专家参与的项目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实时记录,建立弄虚作假、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黑名单”。这是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上日趋严密和“收紧”的标志,可以看成是惩戒制度的完善和加强。另一方面,在经费管理的监督环节,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公务卡”,也是监督管理方面进步的标志。但仅以此举措防范科研项目经费方面的腐败,笔者认为还远远不够。 就“公务卡”方式报销,不过是让科研人员见不到钱、手里不能直接掌握现金,问题是,在无数种可能的腐败方式面前,在数不清的“漏洞”面前,一张“公务卡”式的“防范手段”,真能堵住个别无良科研人员牟利发财的路子吗? 科学界里一个广为人知的细节是:“汉芯事件”举报人曾对媒体回忆,2002年,陈进骑的是一辆28寸的自行车;“汉芯”发布之后,2003年四五月间,陈进花30万元买了一辆别克君威;到2004年,陈进的坐骑已经换成了宝马。买“马”的钱正是陈进骗取的科研经费。典型的“学术腐败分子”陈进,骗取项目科研经费的手段多的去了,开出假发票、打点关系让有关方面“高抬贵手”、重复报销某项设备、虚报开展项目的活动等等,反正,制度是死的,无良的学术人员却是活的,更何况一个“公务卡”本身也不具有更多的预防腐败的功能。 当地推行“公务卡”结算、报销科研经费,可能堵住的是明面上的牟私“大门”,但深藏在幕后的“暗窗”、“后门”却远远没有真正堵住。为什么一说到科研项目就要带个“跑”?为什么要“跑”科研项目?诡异和猫腻正在其中!拉项目要不要拼关系,要不要耗费和打点,凭什么掌握科研项目的部门会批给您?难道就是见个面、点支烟的“交情”?这些“跑”的费用从哪里出,羊毛出在羊身上,有时候“没有后门”都不可能。二来,单位和关联单位也习惯性乃至制度性从项目中“分肥”,一个项目经费审批下来,单位“揩油”的、关联单位相互“提留”的等等。这些“暗门”或“暗道”,不可能由一张“公务卡”来防范和解决。再加上“不干事也能得到的真发票”的发票乱象,以及科研活动中诸多的外行根本不知道的“细节”,也是难以监管到的。 所以,一张“公务卡”是无论如何防范不住借机牟私者的“财路”的。解决的根本还是需要以成果来检验和“倒查”,花多少钱出什么样的成果,这早在“立项”之时就应该明确的事情,一些“劳民伤财”的科研活动,之所以腐败严重,根源在于科研立项本身就不科学不合理。另外,也只有在慎立项基础上,强化财务、审计、法纪等制度性的监管手段,才是解决科研项目腐败的治本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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