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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搜寻旅游安全与文明的核心价值

2014-10-13 17:00:26刘 健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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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一行7名游客从平潭猴研岛游玩结束返回岸边途中,遭遇涨潮被困岛礁,其中5人获救,一名4岁男孩和其表亲遭海浪冲走,截至昨晚19:30仍未找到。(《东南快报》10月13日)

游山玩水,但求其美。如果说最美的风景叫文明,那么安全的游玩才算旅游。由此可言,关乎生命的旅游安全理应是旅游文明的核心价值。它既是尊重人权之核心所在,亦是旅游相关法律之重要内涵,更是评价旅游文明等级的价值标杆。

遗憾的是,由于旅游法实行未久、缺少有约束力的“硬杆杆”,而部分景区的经营管理者风险应对措施不当,加之“驴友”自身安全意识、文明素质的缺席,类似看潮被困、爬山遇险以及自驾事故等“驴友遇险记”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尤其在旅游人数不断攀升、景区游客“爆棚”的现实背景下,旅游安全更是值得关切的重大民生课题。须知,旅游安全事故除给景区治理造成不便、增加社会救援成本外,还会折损游客的安全健康和家庭幸福。

因此,我们要为遇险游客祝福祈祷,但更要对旅游安全做深刻反思,真正用制度来“搜救”遗失的旅游安全、呵护被遗忘的旅游文明。

笔者以为,旅游核心价值须靠“人地共建”,只有从旅游安全的制度短板、意识盲区抓起,才能唤回旅游安全与文明。首先,制度要“上心”,意即景区及所在地管理方须自觉遵照《旅游法》有关安全义务规定尽职履责,在社团服务管理、旅程交通安全、景点游览秩序、餐饮食安保障等环节上落实全景防护、预警及保险救济等举措,还须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并通过人防技防及相应预案,确使必要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功效。

与此同时,游客的旅游安全意识作为内因亟需恶补。作为游客,明法纪、尽责任、知礼仪、守规矩、重安全、堵风险,应成为“旅游出行第一课”。唯有遵守景区秩序、旅游规则,将安全意识、文明举止随身携带,则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畅享旅程与快乐同行。

还是那句话,旅游安全是通往旅游文明的“密码”,旅游文明亦是守护旅游安全的卫兵,两者须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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