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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不能成“烂尾”工程

2014-09-28 15:32:56 阅  尽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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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报载,欠费问题困扰着医院,尤其是实施急重病人“先看病后收费”政策后,医疗欠费情况加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一年“三无”病人欠费约30亿-40亿元。国家卫计委表示,各地要于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无力付费患者的医疗救治问题。

医院遭遇欠费是个老话题了。为此,我国医院基本实行的都是病人先交押金、再住院的制度。病人如果不交费,有的医院便停药或强行让患者出院。前几年,甚至发生有医院遇到急危重的“三无”(无身份证、无担责人、无钱)病人而拒绝救治事件,医院“见死不救”一经曝光,舆论哗然。此后,卫生部门开始试点“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并要求急诊不得拒收无支付能力的患者。这才缓解了医院拒医的问题。

患者欠费的情形各种各样,但绝大多数属于交不起费,真正有支付能力而恶意逃费的是少数。因此,此问题的背后,映射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欠缺和不完善,比如,公费医疗的人不会逃费,有医保的人也少有逃费的。但总有些既无公费医疗又没参加医保的人,他们遇到急危伤病怎么办?为此,国办于2013年年初出台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应当说,设立应急救助基金是解决医疗救治与欠费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它也是为特殊群体构筑起的制度“兜底线”。国办指导意见出台后,江苏、云南、山东、辽宁、青海等许多省份都明确了本省落实的举措,有的省还建立起相应基金。但是,现在医院却反映急诊“欠费加剧”,说明这一政策尚未真正落地,仍停留在文件上,或者说,会否成为“烂尾工程”,也难预料。

令人汗颜的是,与其他许多省份响应国办指导意见,出台文件设立应急救助基金相比,广东省至今连这一步也没有走到。7月份,曾有公开报道称,省医改办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建立应急救助制度”,并设立省市两级基金。但至今未见下文。国办是去年3月发的文,一年半过去了,省一级的落实意见都还在“研究”中,那么,到“基金”正式设立,再惠之于医院,不知还有多么漫长的路要走。

作为一个经济和财政大省,设立一项应急救助基金居然远远滞后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省份,这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任何医疗都需要成本,都要有资金支持。医院救治急危重病人是其职责,也可以暂时为患者垫付医药费,但其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否则,就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作,影响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最终还是殃及患者。而对于广东这样的流动人口大省来说,建立医疗应急救助基金和体系,其意义更非比寻常,也更迫切。这事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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