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灭门凶案暴露刑满释放人员后续教育管理的空档

2014-09-25 16:12:07 周二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安溪美岭村灭门案告破,凶嫌曾因猥亵李某忠妻子游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四个月,今年7月27日刑满释放。他在审讯中交代,从监狱出来后,对游某红举报他猥亵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9月25日东南网)

看到这样的凶案新闻,首先人们是对凶手的深恶痛绝。在辨认现场,当地很多人都连骂凶手是畜生就是证明。

然而,痛定思痛,我们想想,这样的咒骂有用么?除了出一口恶气之所,于事无补。

其实,这起灭门凶案暴露出我们对刑满释放人员后续教育管理的空档,这一点,是需要我们反思并引起注意的。

从新闻中可知,行凶的李某福生于1989年,曾因猥亵李某忠妻子游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四个月。他在审讯中交代,从监狱出来后,对游某红举报他猥亵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也就是说,凶手虽然出狱了,但他的内心并没有改造好。

这件事警醒我们,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我们并不能一放了之,对其后续教育管理一定要跟上。当地政府一定要对这类人员加强教育,无技术特长的,可以安排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从而重新回归社会。只有从法律、教育、情感等方面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感化他们,他们才会真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相反,如果对这类人一放了之,不闻不问,他们也许就破罐子破摔,这样引发的后果也许会更严重,到那时,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就更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