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广州市28个政府部门为政协委员“摆摊”,提供知情问政服务。据悉,这与政协委员的问政内容有密切关系,每年参与“摆摊”的部门,市政协都会根据政协委员的问政需求邀请。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广州市政府部门数年来坚持集中“摆摊”,为政协委员提供知情问政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事好商量”、取得“最大公约数”的体现,也是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题中应有之义。 “摆摊”是皮,是形式,“问政”是肉,是内容。形式创新虽不乏积极意义,但从根本上说,形式还是要服务于内容,否则形式创新的意义便大打折扣。从往年实践来看,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还有努力空间,比较常见的问题是事前功课没做足,准备不充分。譬如在2013年1月的一次“摆摊问政”中,一位政协委员走到某个部门摊位前,反复追问:“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会不会提高?提高金额或比例是多少?”该部门人员始终守口如瓶,婉拒回答。一问三不知,或许是真不知,又或不方便说,无论什么原因,这样的结果显然不是政协委员和公众想要的。该部门一把手闻讯后,专门向政协委员道歉。 随着“摆摊问政”形式的日益成熟,政协委员和公众对它的期待值不断提高,参与的政府部门必须做足功课、有备而来,做到有问必答、言无不尽,最大程度满足政协委员和公众的知情权。这只是对“摆摊”这一方而言,“问政”这一方或多或少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正如你观察发现,每年的“摆摊问政”几乎都成了几位“明星委员”的专场,他们所提问题也得到充分的报道,其他政协委员似乎就不那么引人注目了。问政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广开言路、百花齐放、集思广益。 “摆摊问政”重在问政,问者有的放矢,答者诚心诚意,才能将形式与内容完美结合,通过政协委员这座桥梁,让政府部门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使政府部门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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