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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杀人放火不查”比补课收费更可恨

2014-09-22 15:40:14 余明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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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高邮市多名学生家长向现代快报反映,孩子刚上一年级,就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学费由老师代收。当地电视台记者前去采访时,该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不耐烦地称,“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昨天下午,当地教育局对此事作出回应,承认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称已介入调查,具体如何惩处还要等上级回复。(9月19日《现代快报》)

一边是在职公办任课教师变相强制学生到校为培训机构补课收费,和为此而愤怒举报要求查处的家长的急切期盼;一边却是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毫不上心的“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的轻蔑和傲慢回应,以及背后透露出“非杀人放火不查”的轻视社会诉求思维,看后不觉让人心生愤懑。

的确,在职公办任课教师变相强制学生到校为培训机构补课收费,并不算什么一般意义上心急火燎的紧急事,也不是什么具有真正杀人放火恶劣情节的严重事。但问题是,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和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办教师不得参与教学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教学管理,不得代收教学费用。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高邮市有关学校和老师这是公的违反国家和地方的强制规定。此其一,公办教师不得补课收费。

作为身体力行教育学生的老师,身不正何以育人?家长和学生一时多出的一点冤枉钱事小,但孩子们在缺乏规则意识无良教师的耳濡目染下,孩子岂能被教好、家长岂能放心?如果被教坏和引入歧途,却是无法估量的大损失。

其二,近些年,作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繁重的诸多重要形式,学生课外补课就是其中无可辩驳的形式之一。亦因此学生课业减负,彻底去除课外补课,包括以各种名义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补课,就成为一个直接和首当其冲的目标。但就是这样,高邮市有关学校和老师还公然为这些校外培训补课机构拉生源、收费用,不管其与这些校外机构有没有关系,或有多大关系,都无法否认的是,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这件事上,他们思想上是不重视的,做法是不恰当、不合格的。

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育部、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少出台“禁补令”、“减负令”。但让人遗憾的是,这么多年以来,这些“减负”新政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重重“减负令”下,学生校内减负校外加负,作业声声依旧,各色补课、学习班依然红火,即是明证。

稍加分析,便不难看出,之所以如此,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和领导在内的有关监督执行者,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一些具体违规行为,比如,组织学生校外补课收费等,不能从思想上重视和行动上加以有力阻止,从而让各种加重课业负担收费牟利的行为泛滥,他们无疑就是教育乱象滋生的罪魁祸首。现如今,面对家长的投诉、媒体的追访,主管部门亟需调查问责学校和老师,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高邮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却以“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的回复,妄图搪塞了之,这无疑就是这种不负责任、行政不作为的有力再现。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这件事上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做派,难道在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情的处理上,也一贯地不负责任?

就这些而言,“非杀人放火不查”的言论及背后凸显的行政不作为、懒作为思维,才是造成此次高邮相关学校和老师明目张胆让学生校外补课收费的根源,这是比此次校外补课收费更可恨的。因此,我们倒是要看看这一说辞背后,到底有多少行政不作为、懒作为,到底有多少监督不力的人和事,并为之展开彻底问责。这才是破除和有效减负类似校外补课学生课业负担的根本途径。这显然需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力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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