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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受赠不足 也可能反衬慈善进步

2014-09-22 07:44:12 木须虫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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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989.42亿元,而红会系统接收的捐赠总额为32.05亿元,占全国捐赠总额的3.24%。(9月21日《新京报》)

新的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出炉,红会占全国捐赠总额的3.24%,这一比例尤其打眼。近些年,红会受“郭美美事件”一系列负面新闻影响,一直令人关注,尽管今年郭美美谣诼已经澄清,但带给红会的公信危机是深远的,很难让人不把这结果和“信任危机”联系起来。

不可否认,“信任危机”加剧了社会慈善捐赠用脚投票的步伐,让红会的受赠额度持续走低。2013年近千亿的慈善捐赠中,企业是社会捐赠的主力,占有七成,而社会捐赠的主要渠道是基金会和慈善会,这充分说明经济的长足发展,企业捐赠已经成为社会慈善的主力军,通过自建慈善基金或者加入特定基金会,正在成为常态。

显然,这个权利具有社会进步的标识意义,它并不以政府管理社会慈善的意志为转移,反而是反衬出“大社会小政府”的力不从心。所以,以红会为代表的政府公益慈善受赠比例逐步下降,并不全然是信任危机所致,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结果。

红会不足4%接受社会捐赠的占比,真实反映出社会慈善组织的壮大与能力的显现,也折射出公益慈善的社会属性,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才会真正带来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相反,官方慈善“政慈不分”、管办一体的格局,无论是效率、能力,还是信任度,都难以满足现代公益慈善机制的要求,才是受赠乏力的根本症结,而红会不过是因为信任出现了危机,而显得症状更突出罢了。

一花独开不是春,把慈善交给社会去兴办,更符合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政府应加快慈善公益改革,因势利导,放权社会,营造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更宽松的成长环境,并从立法层面解决好公益慈善的体制机制和透明规则,设置出可视的安全区。至于政府慈善组织,应当实现管办分离,逐步实现去行政化,以平等慈善公益主体的身份开展慈善运作,那么其健全的组织构架的优势,才能在整体慈善公益事业的格局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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