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收费目录公开”当有“四防”

2014-09-17 09:30:18 张传发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公开五条”),提出将所有收费项目纳入收费项目目录管理,总结“收费目录公开五条”的其特点,一涉“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有“透明度”,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此“宏而观之”,这既涉经济体制改革,也涉政治体制改革,“微而观之”,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但“好事办好”,起码当有“四防”。

一防“躲躲闪闪”。“收费目录公开五条”,这份文件可以“从大机关到小机关”,但这个好消息应该及时告诉每一个大大小小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级政府应指定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通知”,并使之在企业界“家喻户晓”,要告诉企业,可通过何种途径能查看到那些公开的所有收费项目,以防这项“好消息”只有官员知晓而企业仍挂着“老皇历”。

二防“拖延更新”。应当承认,当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相对过多”,企业负担仍然较重,还须逐步减少。包括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收费项目政策调整后,由负责目录管理的财政部门及时更新收费项目目录相关内容,同样也应该“及时通知相关企业”,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防止相关部门“凭旧船票”继续收费。

三防“变相收费”。公开之后,收费项目之外再有乱收费,企业可以拒交;但怕就怕有的部门不习惯“规范收费”,或自立名目“乱罚款、乱摊派、乱推销”而变着花样向企业伸手要钱,对此,无论是“人民政府”还是企业界,都该“不得不防”。

四防“纸上谈兵”。任何一项改革,不是“一纸公文”就会“大功告成”的。对于“收费目录公开五条”的贯彻落实,一要有“政府督查”,二要设“举报有奖”,三是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一经查实,严加追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