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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请来“毛主席”,节操“碎了一地”

2014-09-16 17:37:35符向军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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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土豪分现金,再来一次‘秋收起义’?”昨日,网友“连鱼”在网站上爆料称,在漳州芗城区元光南路上,一橱柜店的橱窗广告,竟打出毛主席领导秋收起义的画面。“商家为了博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该广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表示,该广告看似有创意,可明显违规了。(9月16日《海峡导报》)

毛主席及其领导的“秋收起义”,在世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和重要意义毋庸赘言,然而在唯利是图的商家眼里,竟然成了商品促销的“噱头”,赤裸裸的逐利心态一览无遗,不但荒唐悖逆,丧失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也让无良商家那点可怜的节操“碎了一地”。

无论普通人、明星、名人、伟人,其肖像权均受法律严格保护,因营利所需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是侵权违法行为。《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对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查处。国家工商总局也明令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的形象进行商业促销宣传。

利益驱动下,商业促销广告无所不用其极,屡屡“娱乐至死”。前几日有商家兜售“柯震东同款囚服”,近日有网店叫卖“高玉伦同款T恤”,现更有拿毛主席及其领导的“秋收起义”当促销招牌。此等恶俗广告,不仅仅是“拿无知当有趣”的荒唐,也不仅仅是“娱乐至死”的轻慢,更是践踏了法治尊严,严重伤害了伟人形象、国家尊严和社会公众的情感,。

商家促销请来“毛主席”,暴露的不仅仅是商德的沦丧,也反映了法律监管的薄弱。在及时叫停、查处如此无良商家的同时,强化商业诚信、道德的自律与教育监管,依法规范商事运营秩序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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