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然而,随着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了案中案。在赵兴华的“暗示”下,刑警队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其被盗的财物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此外主动要求修改被盗金额的,还有平舆县委王某的80多万被改为现金300元及烟七八条;西平县委张某的30多万元,被改为现金3万元及手机4部;唐河县委刘某的30多万元,被改为现金11万元,金砖6块(共400克约136000元),烟酒等。(9月1日《法制晚报》) 本来小偷盗取了官员上百万元,因涉事领导一句“我被盗就几千元”的表态,办案民警立马修改了笔录,把100万元变成了6040元,如此魔术,恐怕刘谦也要自叹弗如,不是小说却胜似小说,背后的荒诞与荒谬可见一斑。自然,按着办案民警的暗示,加上“偷得少判得轻”等现实诱惑,小偷也自然而然地答应改变口供,一出现实讽刺剧就这样拉开序幕。 这些年被盗的官员,似乎对小偷有着某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如明明被偷盗很多钱,但领导官员却打死也不承认,或称被偷盗的钱财很少。看起来似乎是官员的宽容大度,实则是做贼心虚,害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查处。毕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原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就是栽倒在小偷手上的,这成为后来者借鉴的样本。 具体到此事上,不得不说这背后的官场生态的确让人惊讶。一方面,是办案民警一见偷盗案牵涉到官员,便立马主动汇报,无论是屈于淫威也好,主动媚权也罢,这种权力内部的暧昧,是让人担心的;另一方面则是被盗官员的淡定,明明被偷走100余万元,却轻描淡写,说丢了几千元而已,民警也心领神会,立马把数字修改了。这样的情节,想象一下,的确很有画面感,甚至于当事双方倨傲与谄媚的面部表情,都能十分生动地呈现出来。 显然,这样的事情之所以发生,正在于当前的制度设置仍然存在缺陷。本来,公检法办案应该是独立不受干扰的,无论是谁涉案都应该一视同仁,但在一些地方,似乎有圈子化、家族化的嫌疑,权力“一家独大”的阴影挥之不去。这样的做法既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戕害,更有悖于法治。倘若被偷盗的县委书记没有被组织调查,“100万成6040元”的神奇剧本,恐怕还不会有外人知情。 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更需要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而在“100万成6040元”一事上,无论是这位被盗的县委书记,还是办案的几个民警,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且应该是从严从重处罚,因为公职人员的徇私舞弊,其危害性比普通人违法的危害性更大。唯有权力自始至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类似“100万成6040元”的荒诞剧本,才能完全走进历史的尘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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