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国企“混改”不应强行行政干预

2014-08-25 07:45:05 杨玉华、何宗渝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开启,混合所有制成为不少地方推动改革的抓手和突破点。但在改革中不顾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定指标、下任务,“为混而混”“一阵风”式的改革倾向引人担忧。

发展混合所有制对推动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发国企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须看到,与上一轮脱困式的国企改革不同,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国企的发展现状和改革条件差异较大。一部分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尚未完成,暂不具

备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基本条件,或仍背负较重的历史包袱,在为转型升级、扭亏增效而抗争;也有不少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资产优良经营前景看好,更注重未来战略布局。不同企业所处阶段决定对改革的短期目标和路径不尽相同,如果“一刀切”盲目去混合,恐将违背企业发展规律,并引发国资流失风险。

同时,也必须看到,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搞好国企的办法之一,但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灵丹妙药,不可能也不能指望“一混就灵”,混合失败的案例并非少数。大量具有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表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既要有合理的产权制度和产权结构,也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还要有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同时,国企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还要从企业内部改革、完善监管体制等多个方面统筹推进。当前,国企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庞杂、难度非常大,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脚踏实地想办法、出真招,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推动改革,切忌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

摘编自新华社8月24日电文/杨玉华、何宗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