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涉及蛋白粉、蜂蜜、燕窝、DHA、牛初乳、多种维生素等产品的禁食名单在微博、微信流传,婴幼儿家长纷纷转发。这份“儿童禁食禁用名单”是首都儿研所内分泌科的一名陈姓医生开具的,其对象为已经具有性早熟症状的患儿。陈大夫称,这份禁食名单主要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并不清楚上述食物中具有哪些成分,也没有做过专门的检测(8月18日《北京青年报》)。 这份儿童禁食名单已经在网络之上铺天盖地,很多家长认为这些食品就是导致儿童性早熟的罪魁祸首。而这些上了榜单的食品究竟是不是导致儿童性早熟的问题食品,却一直没有官方的说法。 这牵涉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作为一名普通医生有没有权力开具这样的名单?其二,这些名单上的食品有没有被误伤的?其三,如果这些食品真的是导致性早熟的罪魁祸首,是不是需要在生产环节进行改进?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监管部门就需要迅速对名单进行回应,让事实说话,让科学说话。不能纵容一个坏食品,也不能冤枉一个好食品。监管部门需要对儿童禁食名单所列食品来一次性早熟亲子鉴定。建议工商、质检、卫生、食药部门进行联动,对禁食名单食品,进行一次成分大检验,看看这些食物中所含的成分是不是会导致性早熟?比例是不是在安全的范围之内?如果发现了问题,就要从国家标准高度,修改儿童食品安全标准,让这些商家进行改进。如果没有问题的食品列入到了这个名单,也需要还这些食品一个清白。 |
相关阅读:
- [ 07-14]地铁禁食令 还得有人情味
- [ 05-28]地铁禁食并非公序良俗
- [ 05-27]地铁禁食,需要动用法律吗?
- [ 05-27]地铁禁食,需要动用法律吗?
- [ 05-26]地铁禁食,一定要动用法律吗?
- [ 05-23]地铁禁食可借鉴香港经验
- [ 05-23]“地铁禁食”立法应平衡各方权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