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官太太的“愚蠢”,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识——以前,有官员家中被盗,官员心虚不敢声张,官太太高调报案结果引来纪委调查;如今,有官员仅被纪委调查,官太太竟欲豪掷近1500万元“捞人”,不仅钱财被骗,反而坐实了丈夫的贪腐嫌疑。 “天价捞夫”闹剧曝光,始于@京华时报的一则报道。“丈夫被安徽省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疏通关系让丈夫获释,经人介绍认识了‘与安徽省领导很熟’的任鹏宇,自称可以疏通关系让纪委放人,并先后从王女士那里拿走1460万元。9日,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任鹏宇无期徒刑。” “疏通关系让纪委放人”,看似神通广大的豪语骗到的不仅仅是王女士,想要花钱“捞人”的此前已有先例。2007年,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查办后,刘志军被指授意女商人丁书苗花钱“打捞”何洪达,结果不仅人没捞出,丁书苗母女还被骗4390余万元;2010年,女婿因涉黑在辽宁被捕,身为岳父的刘先生通过辽宁省辽阳市某派出所民警史某找关系运作捞人。通过史某介绍,刘先生认识了自称在公安部和司法部任职的王如来和肖红明,最终被骗走800万元。 由此可见,“捞人”作为一种官场上的畸形现象,已经沦为骗子的拙劣把戏。如今再次曝出骗局,也不过是故伎重演罢了。那么,究竟何为“捞人”呢?江苏省宿迁市检察官@朱建中解释道,“捞人”不是法律用语,有打捞失踪落水之人的意思。主要用来形容那些使用非法手段让犯罪嫌疑人、罪犯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免受刑事处罚或受到轻于原本处罚的社会现象。 回归到这起诈骗案,王女士就是想通过非法手段,即“花费1460万元”来疏通关系,进而让原本处于被调查状态的丈夫“平安回家”。可惜“捞人”的愿望太过急切,反而被骗子钻了空子。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法官@苏州雨巷阅案无数,对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现象提出几点疑问——“一是捞人果真有市场?总有成功的先例吧,要不谁信?二是一骗就是千万,哪来那么多钱?这些钱干净吗?三是舍得花那么大的价钱来捞人,该是犯了多大的事?四是该好好审审骗子,那些钱他是全部捞进自身腰包,还是开支了一部分的?” 既然“捞人”前赴后继,那就必然存在一个“捞市”,否则王女士、丁书苗等人不会贸然尝试。时评人@杨涛在广州日报撰文,道出这种真假“捞人”风气的成因:“之所以‘捞人’的骗子如此风行,是因为真实的‘捞人’环境存在,而这幕后则深刻反映了当下某些司法的真实面目,那就是司法腐败的存在以及行政权力干扰司法的现状。正是腐败的官员让‘捞人’的潜规则真实存在,骗子们才会大行其道。”反而言之,如果不存在花钱“捞人”的寻租空间,那么成功的案例也就不会出现,而“捞人”被骗的案例或许就不会如此之多。 现实为这种判断作了注脚:江门市委原常委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等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对于这种变相的“无罪释放”,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官@王飞也有解释:“‘捞人’不是指立马就能把人放出来。在‘捞人’规则里,下面几种情况都算‘捞人’成功: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缓刑以及无罪判决、罪轻判决等。” “捞夫”心切的王女士,恐怕正是被这些成功的先例“鼓舞”,于是病急乱投医,反而投进了骗子的怀抱。在骗子被法律惩处之余,此案也不得不追问,王女士“捞夫”所耗费的1460万元巨款,究竟是从何而来?调查结果出来前,华商晨报评论员@傅万夫有两点猜想,“一种是被纪委带走的丈夫确实是个贪官,所以家产万贯;另一种可能是家里有人经商或者有产业,钱不是贪污受贿而来。”不管是哪种可能,这笔巨款都可作为反腐线索顺藤摸瓜。“这么一大笔钱,能逃脱权力是否有过无形影响的猜忌吗?就像已经被曝光的个别贪官,他们手里有无数套房子,但真正在自己名下的几乎没有,这就是腐败的一种升级,传统的明目张胆的腐败早就过时了。” 至于法官@苏州雨巷对案件留下的几点质疑,@新华视点早有注意,“到底是什么样的案件,能让家属冒着风险,付出近1500万元去‘捞人’;被调查者张某是什么身份;‘捞人经费’的来源是什么”等等困惑,@新华视点记者给出了进一步调查的承诺。 等待调查结果的同时,有必要好好反思这场天价“捞夫”乌龙。不相信法律程序,却相信利益关系,这种钱权渗透的观念何时变得如此猖獗?“有钱摆平一切”的“捞人”现象无疑是种病,要治且“药不能停”。首先要做的就是清扫纪委和政法机关的内毒,严防“灯下黑”造成的寻租现象,杜绝“捞人”成功的案例再次发生,以防引发“带头效应”。人们已经看到,中央纪委恪守“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腐败分子坚决“清理门户”,释放出了强烈的信号。其次,还要打击那些“神通广大”、号称能“疏通关系”的骗子,从而遏制畸形的“捞人”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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