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寺塔旁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 马若虎 近日,群众举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宁寺内正在加盖大面积违建。此后,文物执法部门两次向天宁寺下发停工通知书未果。天宁寺方丈法恩介绍,原本打算中间建一间大殿,大殿内将供奉一座10米多高的观音大士像。东边是一座三层高的小楼,共36个房间,供院内30个僧人居住使用,西边则是一个四层的办公楼。总体的建筑面积达到2200平米。(8月5日 《京华时报》) 这样的违规建设早就该停了。媒体披露,西城区文化委员会执法队曾于今年7月24日和30日,两次向天宁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北京市佛教协会依法制发了停止侵害通知书,但都没能阻止违法施工。 天宁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为避免建设过程中对文物造成损坏,理应作好规划,找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虽然,原先的临时住房安全条件薄弱,甚至发生过人员触电的事件;但即便如此,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住宿问题,上级部门不会不管寺内人员的生命安全。而天宁寺用信众所捐资金建那般“高大上”的建筑,似乎有些不妥。 节俭、朴素是大家对寺庙和僧人的印象,一座现代的、豪华的建筑与寺庙简朴的传统是格格不入的,僧人们办公、住宿的条件也不需要“阔气”。另外,信众的捐款应该用于修缮文物等慈善事业,而不是被挪用在追求“排场”上。 除了乱拆乱建,寺庙乱象还有名山被上市、寺庙被承包、僧尼被假冒等,不仅伤害了民众的虔诚心理,而且不利于佛教的传播。这些乱象虽然存在于极少数的寺庙中,但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
相关阅读:
- [ 06-30]让“垃圾不落地”成为社会风尚
- [ 06-20]南海行宫
- [ 06-20]让“僧尼同寺”,谁有“建定了”的权力
- [ 06-12]官员受贿修佛像到底该咋评价?
- [ 06-12]慈善抵罪无异于提醒贪官有路可退
- [ 06-12]“捐寺院不算受贿”不只是司法的困惑
- [ 06-12]贿款捐建寺庙马甲难掩本质
- [ 06-12]收受钱财“做慈善” 不算受贿?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