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公众的权利意识全方位觉醒,“慈善权利”正是其中引人注目的重要内容。政府管理者、社会组织、慈善参与者三方都需要积极维护这一权利。】 云南鲁甸地震伤亡惨重,又适逢郭美美“被解密”,让慈善捐赠等问题再次成为焦点。正因此,4日晚民政部网站每逢大灾就会例行发布的公告,引来舆论的格外关注。 在救灾司发布的这份《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中,除了非专业救援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暂时不要自行前往灾区的建议外,更多还是捐款捐物渠道、使用、公开、统计等方面的内容。虽然规定得比较原则,但对于抗震救灾的捐赠活动,这无疑是一份管理者层面的“顶层设计”。 应该说,在持续酝酿、不断扩散的“慈善危机”中,相关管理机构也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不过,换个角度看,压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动力。相比去年4月的芦山地震,这份公告中新增的一些内容,正体现出压力下的改进。比如,除了要求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外,此次公告增加了“社会组织应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并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一条。这样的规定,对于慈善组织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应该算是个有意且有益的提醒。 “解密郭美美”把红十字会在关键时刻再次推上了舆论浪尖,发再多声明,也似乎难以“洗白”。这其中既有固执的成见、广泛的误解、无端的猜疑,更包含对红十字会做好慈善工作的热望。不能不承认,有着“体制内”标签的红十字会,仍然是当前中国公益慈善中不可替代的主要力量。在微博后跟帖评论,输入一个简单粗暴的“滚”字,可能不要1秒钟。但要重建无数个“滚”字所破坏的慈善力量,却需要巨大的成本和漫长的过程。这样的“时间差”,在以“天”甚至以“小时”计算的救灾中,会显得格外刺目。 有信任,才有大众慈善,这是一个基本的因果关系。谁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爱心被抛掷沟渠甚至遭人饕餮,慈善的基本诉求就是如此简单。放在鲁甸地震的捐赠活动中,钱花在哪、怎么花,都得让人知道。在舆论的不信任声浪中,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公益慈善的指导部门有责任站出来,以更科学的顶层设计给爱心打气、为信任撑腰。 当今中国,公众的权利意识全方位觉醒,“慈善权利”正是其中引人注目的重要内容。 政府管理者、社会组织、慈善参与者三方都需要积极维护这一权利。对于政府机构,须以强力监管对慈善组织进行制度性引导,重建社会信任;对于慈善机构,也要摒弃与舆论较劲的心态,从反思自身行为出发主动与社会沟通;对社会公众,与其以怀疑的态度来表达对慈善的关注,不如用建设的心态来促成慈善的改进:既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又主动参与对善款的监督。三方合力,才有中国慈善的未来。 鲁甸的抗震救灾,还处于抢险救援阶段。未来,重建家园、脱贫致富,都将更为任重道远,也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爱心汇流。惟愿各方都能抓住契机,共同努力,重新构筑起传递爱心的慈善链条。 本报特约评论员 舒天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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