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烦恼并非个案,让我们再次把目光聚焦城市“群租房”。 “群租房”,也称“笼屋”,是指房主或“二房东”为实现房租最大化,改变房屋结构与平面布局,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床位出租给多人。由于租金便宜、入住方便,许多收入微薄的外来务工者、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就租一个床位或小房间,众多陌生人一起“蜗居”。 群租模式弊端很多,不但挤占小区公共资源,还会导致其他社会问题。出租者擅改房屋设计、承重结构、水路线路,易引发房屋倒塌风险及消防安全隐患;小区群租者多为年轻人、打工者,生活不规律少节制,易生扰民现象;一些群租房交租即可入住,人员往来复杂,易带来偷盗、打架等治安问题。群租群居乱象频生,势必引发业主不满。 群租是现代城市的通病和“疑难杂症”,2011年2月1日住建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房进行规范,禁止隔断房、限定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标准。各地也曾对群租房“重拳出击”,但效果不佳。去年7月,北京限定,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要求“出狠招”于今年基本杜绝群租房,引发热议。 群租房是生活、就业、教育、医疗各种优质资源过于集中,吸引大量外来低收入人口“扎堆”城市的产物,城市的发展进步固然离不开他们的辛劳奉献,但群租房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等问题亦不容忽视,只是须善治而非简单取缔,因为城市治理的对象实质是群租乱象及其风险危害,而非群租房和群租者本身。 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小区居民权益,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安居生活环境不被破坏,加强出租业、承租者的登记监管和教育培训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制裁;一方面,不能仅因城市管理便利需要,就“一刀切”取缔群租。毕竟群租是大量“新市民”的现实需求,也是城乡二元差别、城市住房保障缺位、城市租房市场供不应求的社会现实反映。取缔群租,只会令房租更快上涨,逼迫大量外来人口“逃离”城市,不利于城市建设发展,也有违城市和谐包容精神。 群租乱象要根治,必须改“集聚”为“分流”,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合理配置资源,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岗位,引流更多人口向城市“副中心”和周边小城镇发展。同时进一步调控商品房价与租金,提高私人出租准入门槛,扩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并不断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善治是民生之福,只有以人为本、尊重需求、多措并举、堵疏结合,才能标本兼治,多方共赢。 |
相关阅读:
- [ 05-28]城市理性推动城市进步
- [ 05-13]群租不宜一禁了之
- [ 05-12]破解“没人管” 最需有担当
- [ 05-07]给漂在城市的年轻人一个歇脚处
- [ 05-05]不能任由群租再延续
- [ 01-17]如何破解群租引发的“血案”?
- [ 01-06]推“低价群租房”是政府职能的归位
- [ 11-28]治“群租”不能单打独斗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