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蓝山县交通局视频显示,7月12日下午,60岁的陈作雄从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经警方勘验,陈系自杀。16名目击者签字作证陈作雄遭“钓鱼执法”。(7月23日《新京报》) 在笔者看来,不管这起事件官方最终是否认定为“钓鱼执法”,但给公众的印象是,“钓鱼执法”在当地是存在的,既有其他“摩的”司机可以证明,还有陈作雄为“钓鱼执法”付出了生命代价。这说明,虽然过去发生过多起“钓鱼执法”案例,一些地方也明文禁止“钓鱼执法”,但“钓鱼执法”仍然阴魂不散,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钓鱼执法”之所以阴魂不散,其实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很多地方没有对“钓鱼执法”作出明确禁止。另一个原因是,“钓鱼执法”产生的根源之一是“执法经济”,而这个问题至今仍没有解决。 现在,期待有关方面重新调查这起“钓鱼执法”事件还原事实真相,如果重新调查确认存在“钓鱼执法”,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期待有关立法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详尽、更具操作性的方式明确禁止“钓鱼执法”。 (张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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