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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式慈善要不得

2014-07-04 07:04:33雅 婷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锦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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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4岁的大学生莫向松身患白血病,为了筹得骨髓移植的费用,小莫带领十几名同学在成都新希望大厦前下跪,想向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畅借款100万元。一跪之下,舆论哗然。

同情者说,为了治病不惜下跪,小伙子一定是走投无路了;质疑者说,人家企业家又不欠你,这不是逼人家拿钱吗?

24岁,本该蓬勃绽放的年纪,生命却面临中断的风险,求生的本能下,不顾一切去抓救命稻草,其情可悯;然而,求生的欲望并不是肆意而为的理由,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进行强迫式慈善,并不合适。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用正义和爱心逼迫捐款,最大的危害是扭曲慈善精神。

慈善的基础是自愿,强迫式慈善的本质是一种掠夺,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自由支配权和拥有权的一种侵害。而像莫同学这种点名式慈善,也会给求助对象施加无形压力。捐吧,以后有困难的都照方抓药,怎么办?这不是企业的义务;不捐吧,人家都得绝症了,都给你跪下了,舆论压力、道德压力全部袭来,“冷血企业家”的帽子弄不好就得扣头上。

慈善的光辉在自觉,是施予者发自道德内省的一种高尚行为。施予发生时,困难者得到救助,施予者的心灵也得到了净化。如果是在强迫的情境下进行,捐献者既无内省,也无主动的发心,净化难以实现,高尚也无从谈起。这样的事多了,对慈善热情是很大的伤害,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阻碍。

近年来,有大妈捧着募捐箱,往公共场所一站,拦着谁谁就得掏钱,不掏钱一顿数落。尽管目的是为了支援灾区,但方式遭到慈善界人士的诟病,原因也在于此。

再看莫向松的行为,先是脱光“晒”死癌细胞,后是下跪要钱,除了求生的渴望外,似乎还可以看出一种倾向:通过“行为艺术”,引发公共关注,实现有钱救命。如果这样,也是一种提醒:正常的救济路径,是否畅通给力?年轻的生命,能否更有理性、更有尊严地得到帮助,而不必乞灵于公共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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