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党纪要比国法有更严格要求

2014-07-04 07:01:06 李  杏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7月2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公开通报了一批被查处的官员案情,被通报的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等7人的违法违纪情况,其中有5人查处的原因是私生活作风问题。

在6月5日和27日两天,中纪委发布违法违纪情况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以及国家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都出于同样的原因。今年以来,不少官员纯粹因为生活作风落马。中纪委官网还专门发文解释,指出他们的行为虽然不构成违法,但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并称,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意味着首先违纪。

在十八大以后的反腐行动中,曝光的越来越多落马官员的“劣迹”可谓是触目惊心,不仅有严重的贪赃枉法,也有骄奢淫逸的丑陋形象与作风。而挥霍无度、包养情妇、性关系混乱等这些背离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再仅仅是贪污案件的副产品,更多成为直接的查处原因。

以前的印象中,官员私生活不检点往往被描述为贪污受贿的延伸,一个官员因为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在反腐中落马,然后他的生活作风被清算和反思。现在却有一个新现象:官员生活作风被提升至政治作风的层面,同等看待。从查处的一些案例来看,官员“无私德”,等同为违法乱纪,“私德”败坏相当于“公德”败坏,两者不是切割开来对待。

通常人们认为,私德主要关乎个人修为,不影响旁人就行。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对于党员干部的惩处,只要没有触犯法律,其他问题或许值得警告,需要教育,但不至于惩处。哪怕已经违反了现有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也不至于影响前程仕途,继续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者也不乏其人,这些“成功案例”的影响不可小觑。风气的变质,正是由此而始。

纪律当然没有法律高,但可以比法律更严。法律是无差别针对所有人的底线约束,纪律则是针对特定组织内部的管理。私德败坏也许与他人无关,但一个追求崇高理想的组织,自然要一丝不苟将这样的人物清除出队伍,以保证自身的纯洁性。纪律管理首先是一个组织的内部管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可以管他们的职务言行,也可以管他们的生活作风。进入党政系统,就意味着要接受党纪政纪所订立的一系列严格标准,主动遵守,严于律己。严格依法的含义是以不违法为最低限度,但绝不意味着只有法律,没有纪律和道德等其他约束。

纪律若不严于法律,就从制度上给少数党员干部放松自我要求制造了漏洞。无论是传统上还是现代,中国社会对于官员方方面面的要求向来严格,或谓之严苛也不为过,能干廉洁、奉公守法自不必说,个人操守亦要有温其如玉的君子之风,贤良的官员必然要堪称道德楷模。今天,党内党外和全社会也应达成共识,在法律之外,官员当向纪律和道德的高要求看齐,严于律己,整肃风气,在为官与做人上都有更高追求。

□ 本报评论员 李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