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图文评论 > 正文

以身试水

2014-06-30 07:43:34 蒋  哲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群众对水质标准的认知,不是用数据来了解的,而是通过可饮用、可游泳来判断,更应以领导干部以身试水来检验。”浙江“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日前启动,在6月26日举行的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如是表示。(6月29日新京报)

前有“30万元请领导下河游泳”,今有“规定领导干部以身试水”,都是在宣扬“亲自体验比数据更有说服力”的理念。把领导的自身健康利益和河流污染做捆绑,的确能引起治水决心。但正如治水可以避重就轻,试水难道不能装装样子?

以身试水,勇气可嘉,代价太大,效率不高。治水工程漫长,领导却不可能天天下水。这只能是权宜之计,如果百姓对环保状况的生活体验改变不了,有再多的领导“试水”也无济于事。图/焦海洋 文/蒋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