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小姐拨打本报热线,反映鑫安宾馆对面一处名为意品时代的咖啡馆,竟利用绿化带搞起经营。在记者介入下,九龙城管理处已勒令商家整改。(6月27日《海峡导报》) 花开之美,在时,在地,这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馈赠。而现在,工业化作业赋予了人类随心所欲的权力——我们想让花什么时候开,它就什么时候开;想让它在哪儿开,它就在那儿开;想让它为谁开,它就为谁开。花亦可怜!这不,花儿挤走了街头的灌木兄弟,等着被出卖,这等悲剧也不是花儿们能左右的了。 被左右的不仅有花儿,还有路边的绿化带。某些商家为牟利与店铺附近“无人看守”的绿化带“较劲”——这可是片无本有利的生财之地呢。咖啡店兼营卖鲜花,也算想法不俗。只是,不知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是否同时标明了两项业务。另外,为谋私利挤占公共空间,公德尚亏缺,还能指望他人捧场? 然而,从姓“公”的绿化空间带到为“归我”的花店,绿化带的蜕变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去了灌木,栽了花,还得浇水“施肥”,哪怕店家用上了“催熟剂”,也等着“商品”一点点地长大,再挂牌售卖,完成交易。在不太短的时间内,咋就没个叫“有关”的部门及时出现、及时制止?若非市民张女士有心,若非记者向管理处反映,六米之长的灌木丛魔术般地变身“花圃”,这点“细微的变化”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被城市管理者发现呢? 就这么点“小”事,管理处负责人还得亲赴现场查看一番,才能最终确认此地的公共属性与属己的管辖权。而后,炸雷一般地“勒令整改”,却也并未提出“还我灌木”等的细节要求。这节奏之快,咋有点刚被吵醒的样子;这整改之慢,如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公共场地、公共利益就得靠管理部门时刻认清自己服务范围与监管职责来维护,以在现场、不缺位的责任意识来践履来保障。此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不能老是期待倚靠市民的火眼金睛来盯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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