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失窃,损失11万多元,物业要不要担责?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业主状告物业的索赔案作出判决,认定厦禾路一小区的物业因履行合同义务失职,应承担10%的责任。(6月22日《海峡导报》) 因为盗窃案件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就算物业严防死守,也未必能彻底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对于所有的盗窃案都可以免责。相反地,只要有证据证明物业存在失职之处,那么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在这起业主被盗案件中,民警与业主调查发现,小区监控器已被损坏且外来人员基本可以自由出入小区,而物业公司在《住户服务手册》中明确承诺“提供24小时安全协管服务,出入口门岗由安保员24小时执勤,警卫中心不间断监控”。既然物业未能完全尽职,那么在业主失窃之后,物业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今的大多数小区都有物业,物业的管理水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业主的生活质量。但可惜的是,一些物业却只重收费不重管理,导致业主怨声载道。 相信思明区法院的这起赔偿判决,能倒逼一些物业更加尽心尽职,真正成为小区居民称职的“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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