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狗肉大战”愈演愈烈。因为部分爱狗人士以收购的方式“解救”,一些狗贩通过虐狗的方式胁迫对方,逼迫高价产生。在部分狗肉馆,爱狗人士与当地食客争执升级,导致身体冲突,并有人受伤。一些冲突过程中甚至引发民众聚集,场面因此混乱,当地不得不出动大批警力维持治安。 玉林“狗肉节”据说是当地民间的一种戏称,狗肉文化是一种自发的产物,现在争执升级,“狗肉节”慢慢上升为自觉的文化“保卫战”。一些食客在公开场合高调举行狗肉宴,大声宣扬吃狗有理,引来喝彩。这个情景让人遗憾,不仅爱狗人士的功绩折损,而且“狗肉节”无端地多了血腥味。 很多人关注“狗肉大战”,发表对吃狗肉的看法。一直以来,吃不吃“伴侣动物”的争论此起彼伏,但又很难看到共识的产生。很多人以理性、逻辑推理论证吃狗有理、无理的结论,各自都能自圆其说。从感情出发,有人视狗如人,也有人眼中的动物都是肉菜,很难取得情感的共鸣。总而言之,狗肉观念之争如果要获得统一的思想,实在是不容易。 思想观念是一个社会最难调理的东西。某种程度上,我们这个社会在狗肉等问题上,刚刚开始学会把观念竞争搬到社会行动上。历史上,那些涉及重大政治变革的严肃思想观念之争,也曾有相似的表现。在一个和平、温和的社会环境中,日常社会观念之争往往取代了重大政治观念之争,我们更多看到狗肉观念的较劲,更多的观念冲突、调和表现为鸡毛蒜皮之事,宣扬不吃狗肉甚至可以成为一种“主义”。当然,社会文明就是在这样的是是非非中中慢慢调试、演进,从而走向发展。 所谓现代社会,就是要以温和方式解决激烈的观念冲突。在古代甚至近代历史中,观念之争往往诉诸暴力,求助于强权,观念统一往往成为权力推动的结果,那不是叫人心服口服,而是必须全盘接受。当然,如果不习惯于文明对话的方式,各持己见的人,就都逃不脱权力的依赖,正如狗肉冲突中一些霸蛮行为的表现一样。某种意义上,一些爱狗人士把自己打扮成动物保护的教皇,而一些狗贩、食客的过激行为更像是一场激进反抗运动。 很多人援引西方发达国家的例子,论证吃狗无道。但是他们大概忘了,这些国家普遍接受不吃狗肉的文化,是建立在多数人爱狗、视狗如人的基础上,不吃狗肉具有社会普遍接受度。这种普遍接受度,来自历史演化过程,并不是法律、政策订立的结果。这个过程中,固然离不开环保主义者的努力,但他们的功绩往往来自宣扬、感化,而不是因为宣称真理在手。就如美国这样一个对待动物极端文明的国家,历史上却连黑人作为“人”的地位都不具备,种族差异几乎就是物种差异,就是人与狗的差异,自称文明的人做出今日看来极端野蛮的事情。直到上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重新回到温和、不抵抗运动的轨道上,种族和解融化进国家精神血液中。 我们如果脱离文明、观念的社会演进规律谈动物保护,无论是理性论证,还是情感渲染,都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最根本重要的是,这个社会需要有观念调解的机制、历史习惯,以及有视每一个人为观念独立、思想自足者的基本文明涵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任何形式的精神权威,吃狗肉的问题上,政府都只能旁观。很多观念、素养只能靠时间推动,等待一场春风化雨的历史过程。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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