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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产品“能进能出”应成常态

2014-06-19 17:05:53陈 霞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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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虽已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但若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反映强烈等,也将可能被撤销其产品的福建名牌产品称号。《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本月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福建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6月19日 东南快报 )

名牌产品评上就不能退出是长期以来打造良好市场经济环境的一个难题,“终身制”成了名牌产品评选中一条看不见的“潜规则”。这一现象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已越来越凸显,更重要的是少数质量不佳却占据着名牌头衔的品牌产生“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效应,而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也使得原有的名牌产品在服务和质量上不求上进,跟不上时代发展需求,使消费者遭受严重的损失,最终导致名牌产品的评选形同虚设。

例如,发生在2008年的中国名牌产品“危机”。在曾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三鹿奶粉发生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通知,三鹿等品牌乳粉以及三鹿等品牌液态奶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被撤销。2008年7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调整职责,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比活动。在2008年之后,再也没有新的“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出炉。

针对这上述现象,福建省大胆尝试,出台了《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来保障名优产品“能进能出”,使质量不稳定的产品不能再占据名牌的名头。该办法列举了各种福建省名牌产品应该被撤销的情形,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

毫无疑问,被评为名牌产品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不稳定的情况,都与生产经营者的经营失误有着直接的联系。生产经营者要承担责任,而这种承担负责不应当只是口头的,必须要与该品牌生产经营者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惟有如此才能引起生产经营者的高度重视,时刻绷紧“消费者就是上帝”的弦;惟有如此才能使其切实感觉到打名牌产品之不易,保证质量责任重大;也惟有如此才能使其清醒地认识到做产品要赚钱,首先需要满足社会与消费者的消费以及安全感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讲,福建省的改革触及到了我国名牌产品评选制度的根本,我们有理由为这一制度叫好,也有理由期待这一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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