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月起放宽低收入者公积金提取,其允许月收入低于1900元者可直接提取。全国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再引发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讨论。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20多年路程。最近几年,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民众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订已历时数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6月18日《新京报》) 一边厢是全国各地在公积金政策方面的逐步放宽,一边厢是公积金条例修订的多次爽约,它们映衬出的,只能是改革本身的过于蹒跚。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越来越被坊间诟病。虽然公积金设立的初衷,是集职工之力去解决市场化进程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在现实中此种功能不同程度地被扭曲,因为公积金提取与使用的门槛过高,许多住房困难群体既难以提取到公积金,也难以通过该途径来贷款购房;与此同时,由于公积金管理与使用的不透明,它又不免异化为某些隐形的福利。关乎此,媒体不时爆出的“天价公积金”就是佐证。 “沉睡”的公积金不正当,公积金异化为特定人群的福利更是一种耻辱,那么经由顶层式的修订,来还原公积金制度本身的保障性和使用效率,就愈加具有必要性。为什么《条例》修订稿迟迟难以出台?专家的解释是源于利益博弈,专家们自有理由。一方面,许多公务员是公积金制度的受益者,有着高公积金的他们自然会反对改革;另一方面,公积金条例修改的难度在于部门利益,很多机构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获取不菲的银行利息。我们承认如此说辞的不无道理,但利益博弈其实远非公积金条例修改难的最大缘由。 对于《条例》的修订,“利益博弈”真是难以绕过的巨大障碍吗?如此归因不免显得太含糊与空泛。如我们所见,这是一个权利意识蓬勃发展的年代,亦是一个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的年代,由此出现不同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现象,实在是件太正常不过的事情。换句话说,利益博弈并不可怕,相反有些时候不可或缺,因为它更有助于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置于博弈平台,在角力中形成更公平与能广泛接受的社会规则。对于纠结了社会利益与诉求的公积金管理制度,同样亦如是。一句“利益博弈”结论,远未触及到公积金改革难的关键。 “利益博弈”绝不是改革蹒跚的借口。在我看来,较之公积金改革的进展缓慢,更应该问的其实是,条例修订难产究竟是谁的“利益博弈”?毫无疑问,观察此前的《条例》的修订,它又陷入了一种“部门会谈”的误区。这亦是公众并不陌生的单向度改革:改革在进行,但依旧局限在职能部门和政府机构之间,民意被虚置,民意代表更难以介入修订议程。由“少数人”来推动的公积金制度改革,必会遭遇到看似“无穷”的压力,因为缺少来自民间的意见与建议,最合适的修订方案自然就难于短期给出,那么数度爽约只能是必然。 《条例》的修订速度需要加快,否则它只会被各地自行的公积金制度改革远远抛于身后,愈加显现出本身的不合时宜。对于条例修订,眼下最重要的,依旧在于努力让其成为一场公开的博弈。有公开和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改革才能走上快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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