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麦收割后不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河南许昌专门下发了“全面禁烧令”。对全市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 对农民来说,秸秆禁烧后,秸秆没去处,虽有个别生物发电企业、造纸企业收购,但价格低、收量有限;虽有部分企业收购秸秆搞畜牧养殖或食用菌种植等,也如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焚烧秸秆,确实当禁。但仅“禁”还不行,还得寻找处理秸秆的出路。比如,大力推进机械化收集,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作业协议等等;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做好秸秆禁烧后病虫害预防及治理的服务工作,等等。如此,才可能避免“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
相关阅读:
- [ 06-03]“麦茬限高”是用权力雾霾吹环境雾霾
- [ 07-30]环保法修正时要警惕“伪环保”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